房地合一稅 持有未滿一年課35%
中時電子報作者: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3月29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制再度出現轉折,財政部擬微調稅率及長期優惠,以回應外界對稅率偏低的疑慮。其中,持有未滿一年之不動產交易加重課稅、稅率調高為35%,持有未滿2年稅率為30%,持有2至10年者稅率17%。
另長期持有優惠部分,減徵年限從第3年起每年減徵4%,調整為持有10年以上才享優惠,並採12%單一稅率。
至於各界關注的日出條款,財政部認為,房地合一稅應著眼於大方向,重點在於導正現行稅制,對細節採「抓大放小」原則,因此房地合一稅的日出條款仍維持原規劃,以民國105年1月1日起算,與現行所得稅計算基礎一致,以利稅制接軌。
房地合一稅改3場座談會已辦理完畢,財政部統整各方意見後,提出微調後的房地合一新方案,預計近日向行政院提報;財政部表示,一經行政院拍板定案,將儘速向立法院提出修正草案,力拚本會期完成修法。
財政部自2月提出房地合一課稅方案以來,外界批評課稅太輕,因此財政部從善如流,將持有未滿2年的不動產交易再細分,新增持有未滿1年者課徵35%房地合一稅,持有1年以上未滿2年,則維持30%的稅率。
在長期持有優惠方面,財政部原本規劃持有第3年起,每年可減徵4%,最高可減徵8成,學者認為長期優惠幅度太大應予調整;財政部決定採納,凡長期持有10年以上者,租稅優惠改為單一稅率12%。
官方統計資料顯示,國內自用住宅的換屋持有年限,平均為12至13年,財政部決定以10年作為長期持有之分野,並將房地合一稅的稅率調降為12%,以鼓勵長期持有。
針對自用住宅免稅門檻,雖然有學者建議,改用房屋坪數訂門檻,惟財政部認為,該免稅門檻與中央銀行的高價住宅認定標準一致,而且稅制規劃已經比其他國家嚴格,因此未做更動。
此外,針對我國租稅負擔率僅12.3%為全球最低,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是否有助調高我租稅負擔率?財政部表示,未來房地合一稅的稅收不會繳入國庫,對租稅負擔率沒有影響;但強調稅收將專款專用於照顧青年、弱勢及老年人,有助於改善貧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