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貸款、租金補貼 將優先補助弱勢

為協助弱勢家庭,內政部新增中低收入戶可優先獲得住宅補貼、有結構安全疑慮的住宅可優先獲得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規範。(新北市府城鄉局提供)

協助弱勢家庭居住合適住宅,內政部通過「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修正草案,新增中低收入戶可優先獲得住宅補貼的規範;同時新增有結構安全疑慮的住宅,可優先獲得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規定,提升民眾居住權益與居住品質。

內政部表示,自96年度起針對購屋、租屋、修繕提供住宅補貼,包括無力購置住宅的家庭租金補貼,有購屋能力者提供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僅擁有1戶老舊住宅的家庭提供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今年配合「住宅法」修正,新增中低收入戶可優先獲得住宅補貼,如取得自購住宅貸款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即有0.562%優惠利率,比一般戶家庭優惠利率1.137%更低。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部分,針對有結構安全疑慮的住宅,如果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危險度分數為31分至60分,費用補貼評點權重可加計3分;若分數為61分以上,則可加計5分,讓安全疑慮較高的住宅優先獲得補貼,強化民眾的居住安全保障。內政部指出,上述住宅補貼辦法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發布施行,今年7至8月辦理住宅補貼即可適用。

2017/05/25 13:30
文/記者馮牧群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地產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