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財稅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9條規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的組成方式及其組織規程是屬中央主管事項,組織規程由財政部定之,不是地方議會通過自治條例就可以,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即係依據該組織規程規定遴聘。另外,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法評定之房屋標準價格,依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無需經由議會同意。台南市府表示,這是稅負公平。
為了稅負公平起見,台南市房屋標準價格調幅以2016年為基準,三年平均僅67%。2016年台南市政府調整房屋標準單價,經參考五都之調幅,決定調漲81%,該幅度較台北市之160%、新北市之92%為低,與高雄市之81%相當。原應一次調足81%,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傾聽各界聲音後採取分年緩漲,減輕市民負擔,第一年調幅54%、第二年加11%,調幅為65%、到第三年較第二年加16%,才調足至81%。
以2018年台南市房屋稅總戶數89萬7,885戶來計算,因標準單價調整受影響戶數為11萬1,890戶,約占總戶數的12.5%。市府也再次強調,沒有補徵以前年度的房屋稅,是現行課稅事實的變更,沒有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也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規定。
市民對房屋稅調漲乙事,最關心的是增加之房屋稅收,市府用在哪裡?市府認為目前社會上大眾最關心的乃少子化問題及如何幫助年輕人養育幼兒方面,因此在2017年已編列預算將台南市2至4歲幼兒教育補助由每年1萬元提高至3萬元,已有2萬多個小朋友受惠。2018年除繼續此一政策外,更推動私立幼兒園公立化,補助幼兒學費,使在私立幼兒園就讀但享受公立幼兒園的收費,估計又會有數千名幼兒受惠。市府將視未來財政改善情況,持續把錢用在市民最需要地方,回報市民對市政的支持。
作者: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8-07-11
文章來源:MyGoNews房地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