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安平區公所今表示,106年度住宅補貼將於7月21日受理申請,只要戶籍設於台南市、年滿20歲,以及符合4項資格中的1項即可申請。公所也提醒,如果有任何加分條件者,記得備齊文件。
公所指出,今年度的住宅補貼申請受理到8月31日,台南市計畫辦理戶數分別為租金補貼3828戶、購置住宅貸款277戶及修繕住宅貸款1戶。申請條件須為戶籍設於台南市且年滿20歲,並符合4項條件之一者,有配偶者、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40歲以上單身者、父母雙亡且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但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能力謀生者。
至於租金補貼額度每戶每月最高3200元、期限最長12個月;只要2年內計畫購買房屋就可辦貸款利息補貼,最高可貸210萬;僅持有一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超過10年可辦理修繕補貼,最高80萬。
區公所指出,民眾可前往營建署網站下載申請書,或者到公所、市府都發局索取,並於截止日前送到市府都發局或公所即可。另外,有加分條件須備齊相關文件,有屬原住民保留地或道路用地者,須提供證明文件以扣除該不動產限額,保障自身權益。
2017-06-16 11:24
記者邱灝唐/台南報導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