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租屋專法 房東委託出租享租稅優惠

內政部今天部務會報通過「住宅租賃發展條例」草案,近日將報送行政院審查,力拚在本會期於立法院完成立法。草案內容已針對房東、房客及產業在住宅租賃市場所遭遇的問題,提出應對措施,包括強化租賃關係保障、引入非營利團體協助租賃事務處理、加強租賃爭議處理管道、提供房東租稅優惠及建立租賃專業服務制度等。

內政部表示,國人因居住或就學因素有租賃需求者估計約285萬人,約涵蓋台灣總人口8分之1,為引導整體住宅租賃健全發展,讓住宅政策更為周延完善,內政部進一步推動「住宅租賃發展條例」草案,包含5大面向。

第一, 現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為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所定義的消費關係,仍有部分住宅租賃契約未受其保障,新法增訂「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將整體涵蓋多數租賃行為,提供租賃雙方更全面性的保障;新法也要求提供刊登廣告的媒體經營者應負起查證的責任,如廣告面積、屋齡、樓層別及法定主要用途等,確保房客得以獲得正確資訊,進而簽訂公平對等的租賃契約。

第二,新法規定租賃當事人得選擇加入出租人或承租人之非營利團體,利用團體內部提供的互助機制,分享專業經營經驗及面對糾紛處理協商技巧、教育訓練課程培力等,降低處理租賃事務成本及取得可信賴的諮詢處理管道。

第三,未來將由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進行爭議調處,並考量租賃糾紛涉及金額較低,提供免收調處費用的服務,由政府扮演公正專業的第三人角色,協助人民確保租賃權益。

第四,鼓勵個人房東將持有房屋透過專業經營者代管或出租予專業經營者後轉租,享受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相關租稅優惠,讓個人房東能減輕經營負擔及獲得穩定收益,活絡住宅租賃市場。

第五,訂定租賃住宅服務業與業務規範,並要求服務人員取得專業證照,以強化租賃住宅服務業制度及服務品質,建構房東放心出租及房客安心居住之專業租賃服務制度。

 

2017-02-23 17:54:07
聯合報 記者丘采薇╱即時報導

文章來源:udn房地產